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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783|回复: 5

假如电动自行车上路条例颁布,我希望是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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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2: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以下情节者,从今后都不得骑电单车:
 1.酒后骑车者
 2.闯红灯者
 3.不懂刹车而横冲直撞者
 4.刹车失灵或发现刹车失灵回家后不修,第2天还继续上路者
 5.专门喜欢冲到机动车道者
 6.没骑过自行车而直接骑电动自行车者
 7.晚上不开车灯者
发表于 2008-9-10 12: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除了第6项我都干过````````````````````````````````````
发表于 2008-9-10 21: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9-10 22: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的帖子

``嘎嘎`~~`我们生的比较早``也许现在的弟弟妹妹们能达成所有指标``
发表于 2008-9-12 19: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
开车是宝贵的盾牌, 你撞死人都可以继续开, 只要不撞伤就没事.
前提是不要撞坦克和悍马
发表于 2008-9-13 18: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LZ被电动车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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