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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etris

[也算灌水]我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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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0 17: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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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9 11:38:05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5-7-12 1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预告:今日发布第六章!
 楼主| 发表于 2005-7-12 16: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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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9 11:42:56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5-7-12 16: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有些短,请大家原谅。
 楼主| 发表于 2005-7-14 1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心情写了……
也很久不见那部《武林世家》更新了,不知作者还写不写了?
只有那部“只有星迷才看得懂的武侠小说”了……
发表于 2005-7-14 10: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寒?不写了?8过先奖励你一下好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7-16 16: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奖励?不管有没有,先谢谢。
我有一个算是毛病的地方,不管别人给我什么,哪怕是他让我帮忙修一下,我都会习惯性地说“谢谢”。
第七章马上贴出!
 楼主| 发表于 2005-7-16 16: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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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9 11:46:04编辑过]

发表于 2005-7-16 16: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etris在2005-7-16 16:09:57的发言:

奖励?不管有没有,先谢谢。

我有一个算是毛病的地方,不管别人给我什么,哪怕是他让我帮忙修一下,我都会习惯性地说“谢谢”。

第七章马上贴出!

已经给你了 还发论坛短信给你的啊 没收到?
 楼主| 发表于 2005-7-16 16: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看了一下字数统计,说这个帖子的内容已经有两万字了!有这么多吗?
发表于 2005-7-16 16: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分了这么多天写啊,厉害厉害~
 楼主| 发表于 2005-7-17 1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是现写现贴的。连载嘛,就是要随时更新的。
提示:7月16日新贴出的一章——第七章在上一页,也就是第9页。
转一点别的东西:人见人爱的28个原则(之四)



摘自加拿大《加华时报》,原作者不详。



……



25. 不要期望所有人都喜欢你,那是不可能的,让大多数人喜欢就是成功的表现。



26. 当然,自己要喜欢自己。



27. 在你表演或者是演讲的时候,只要有一个人在听就要用心地继续下去,即使没有人喝彩也要演,因为这是你成功的道路,是你成功的摇篮,你不是要让看的人成功,而是要让你自己成功。



28. 如果看到一个帖子觉得它值得一看的话,那么你一定要回复,因为你的回复会给人继续前进的勇气,会给人很大的激励。同时也会让人感激你。
 楼主| 发表于 2005-7-17 1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见短消息了,多谢版主!
发表于 2005-7-17 21: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以后可以当哲学家了~~~
PS:"28. 如果看到一个帖子觉得它值得一看的话,那么你一定要回复,因为你的回复会给人继续前进的勇气,会给人很大的激励。同时也会让人感激你。"
有讨好卖怪的嫌疑~~~
 楼主| 发表于 2005-7-18 1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1:多谢夸奖,不过本人目前的水平确实离哲学家远着呢。能把这个帖子写完就不错了,我觉得。
2:“28. 如果……”原文就是那么写的,我可不是故意要把这条贴在这里的。不过,我还是非常感激你。
 楼主| 发表于 2005-7-19 09: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预告:由于本人可能在后天离开北京,去一个接触不到电脑的地方,所以将在今明两天贴出第八章。至于第九章么,可能要在一周之后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7-20 14: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内容已被删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9 11:54:55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5-7-21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出游的计划推迟了,所以本周之内至少还能写一段。
但下一周不会再有更新了。下下章可能要八月才能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05-7-22 19: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碰上点事。
引用我写于59楼的话:
第 59 楼




写在前面的话:
这部作品是我们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研究院根据青年作家赵辰龙的原著改编的,如想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否则,如因未经允许就转载而遭到原作者以任何形式的报复,本人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__  __            __  ____  ____           ____
                          __  __   __   __
      __   __   ____    ________
   _________我现在担任辩证唯物主义
__哲学研究院理事,想加入可以联系我!


2005-06-23 09:54   



再次重申:本文的原作者是赵辰龙,而不是我。我对其进行了修改,但没获得原作者的同意。
本文的原版和修改版的版权属于赵辰龙。
由于版权问题,本人在一段时间之内不能继续写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7-23 09: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人想看后面的部分,请联系原作者。但我也可以拿出一点我拥有版权的东西:一部自制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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