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码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易码
搜索
楼主: purpler

第八届的比赛结果已经出来了!这回怎么没有人公布结果了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4 08: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届比一届差~~~
发表于 2007-1-14 09: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隐约看到了厂商的未来
发表于 2007-1-14 09: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来是光明的!!
发表于 2007-1-14 11: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是没有的!!!
发表于 2007-1-14 11: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仍采取这样的大赛策略,最终是死路一条
发表于 2007-1-14 11: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觉得我得了一个一等奖冤啊!居然说我是通过“作B”而得来的,这话听了谁不发火???!不过,事情也过了,对楼主说声“对不起!!"
发表于 2007-1-14 12: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一律不要把矛头对着个人 而是要对着团体!!
 楼主| 发表于 2007-1-14 18: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6楼wqstar0282007-01-14 11:40发表的“”:
我只是觉得我得了一个一等奖冤啊!居然说我是通过“作B”而得来的,这话听了谁不发火???!不过,事情也过了,对楼主说声“对不起!!"


我声明一下,我从来没说过你的作弊了!!也没那么想过,可能是你理解错了!
我不针对任何人,只是这件事情!

我说的话另你不高兴了,我在此向你道歉!
发表于 2007-1-14 18: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为贵
既然参赛了,就接受潜规则吧
发表于 2007-1-14 19: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LZ将美少女工厂移植成gvm2.0的,那特等奖就是你的了,这就是真理~~
发表于 2007-1-14 20: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LZ参加的是GGV的大赛...至少也有个交代...
要是参加LVO大赛,那就连个下文都没有了,参加了也是白参加...比如:我的那个彩色的连连看...(本来也懒得说,看到这里就忍不住回了个帖...)
发表于 2007-1-14 20: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用得奖是没有达到得奖的最低票数,连区区10票都没有!
发表于 2007-1-14 20: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大赛专区也没有去看,就说这样不负责任的话!
发表于 2007-1-14 20: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搞笑...究竟是谁不负责任?
你因为参赛人数少,就在根本没人去的LAVA8论坛搞了个投票帖,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呵呵,我不信,我的连连看和诗偌比的扫雷,在GGV大赛的话会连个鼓励奖都没?!
现在LAVA8又是什么论坛呢?
发表于 2007-1-14 21: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lava8是snoopyhzy的。是他改版的。
连10票都得不到还好意思出来嚷嚷啊。改版前的lava8人再少也有千把人吧。
发表于 2007-1-14 21: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多说,明眼人请看54楼......
吃一堑,长一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发表于 2007-1-14 21: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关注着这个贴子,想说些什么,但发现无话可说……
发表于 2007-1-14 21: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6楼wqstar0282007-01-14 11:40发表的“”:
我只是觉得我得了一个一等奖冤啊!居然说我是通过“作B”而得来的,这话听了谁不发火???!不过,事情也过了,对楼主说声“对不起!!"

wqstar028你太激动了……我没看出楼主有说你的斗地主是作弊得来的啊……
发表于 2007-1-14 22: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言的梦同学,其实lee已经说过答案了:
引用第49楼leesoft2007-01-14 18:33发表的“”:
和为贵
既然参赛了,就接受潜规则吧

呵呵。你可以把你的作品改一改然后参加GGV的比赛~~^_^
发表于 2007-1-15 15: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汗。。。老F误会我的意思了。。。
我不是为了我的作品没得奖而发的,否则我早就应该去开个主题。。。
昨天我在看这帖时,联想到了LVO大赛这情况,再加上在LEE的BLOG里看到Purpler和cadina在问LVO大赛的时间(有参加的意向)
所以在回帖里提醒一下想参加LVO的大赛的人,在参加前请三思一下。。。(尽管已经结束了,但说不定以后又出现其他名字的大赛)

/*
这里引用一下LEE的BLOG上的LVO大赛帖的评分规则:
评分办法:
网上投票和评委打分相结合。
其中网上投票满分40分,评委打分满分60分。
参赛作品一经发表,即可开始投票(必须是由Lee开设的投票帖),鼓励作品尽快发表。
在大赛截止后,选取票数最高的20名,进行二次投票。两次投票票数累加,以票数最高者为40分,其余参赛者的得分按票数比例换算。
*/

因为本人有参加,所以比较关注LAVA8论坛,上次(好像是11月份)就看到那个投票帖。。。居然说要在那个投票帖上超过10帖才能得奖,我的天,那时已经没多少人去LAVA论坛了,当时我就想算了,后来我又去看了下,投票已经结束了,诗偌比的扫雷1票,我的0票,(难道投票变成了全部评分?)也就是说评分规则被无耻得改变了。。。
后来我也懒得说了。。。没意义。。。难道我还为了几百元奖金去到处游说?!


已经过了挺长一段时间了,昨天看帖时回了帖,提了LVO一句,一方面发了一下牢骚,另一方面借以提醒下想参加LVO大赛的人。。。
后来被LEE借这投票帖来反驳我。。。
所以又不得不回帖为自己辨解一下。。。


他要是本来就定好这样的评分规则---就是投票没有10票连鼓励奖都没的评,那我也无话可说,但现在却是另外的情况。。。
我不想让LEE给我什么,我只想提醒一下,有意向参赛的朋友,不管参赛什么比赛,在参赛前考虑清楚一点,别重蹈我的覆辙,OVE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易码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EMAX Studio

GMT+8, 2025-7-13 01:34 , Processed in 0.01885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