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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anwqx

[转]文曲星侵权判赔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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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9 20: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GGV真拽,啥事也敢做啊
发表于 2006-8-25 08: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失望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3: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网 | 时间: 2006-07-27  | 文章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号称“与教材同步”的文曲星所属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将英文教材内容全部收录在自己的网站上供购买了学习机的客户下载,其行为被判构成侵权。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生产文曲星学习机的北京金远见电脑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仁爱教育研究所经济损失7.5万元并公开道歉。

   原告仁爱教育研究所在起诉书中称,其是湘教版(2005版北京仁爱教材英语七年级上、八年级上)英语教科书惟一的著作权人,金远见公司未经许可便将上述教材全部收录在其生产的“文曲星牌V5100型数码学习笔记本”的指导网址中可下载的文件中。截止到2005年9月30日,该网址共提供客户下载教材1551次。该研究所认为,金远见公司做法侵犯了研究所的网络传播权和著作权,起诉要求赔偿123万多元的侵权费用,并在网站和《中国教育报》上赔礼道歉。

   金远见公司对此涉嫌侵权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原告提出的索赔数目过高,而他们认为最多不过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远见公司的行为属于侵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该学习机的生产公司北京金远见电脑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仁爱教育研究所经济损失7.5万元并公开道歉,同时法院还判决该公司在其网站上24小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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